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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浙江電視臺“1818黃金眼”欄目微信公眾號7月16日推送消息:6月24日,朱先生通過中介在杭州文一路上買瞭套二手房,7月初去所屬社區辦理落戶,卻被告知,那是一套危房。
300多萬買瞭套學區房,結果是危房?
朱先生買的房子在杭州文一路78號1單元一層,房子雖然老舊但是學區房。目前鑰匙還沒到手,透過窗戶可以看到裝修還可以。
本文圖均為 微信公眾號:1818黃金眼 圖
6月24日,朱先生通過鏈傢房產簽訂房屋轉讓合同,66.7平方,總價302萬,單價4萬5的樣子。很快,不動產證到手瞭。
朱先生說:“不動產證是7月10號拿到手的,去社區這邊落戶登記,登記完,工作人員跟我說你這個房子是危房。”
社區:危房C級,已進行加固
在房間門口的樓道墻上,我們看到一張告居民通知書,為保障群眾住宅房屋使用安全,將對房屋進行改造,於5月3日進行施工,工期40天,告示是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街道溪畔社區張貼的。朱先生表示,他之前來看房時,根本沒註意到。
杭州市西溪街道溪畔社區主任徐婉萍說:“危房鑒定是危房C級,居民反映78號有下沉,樓道裡也有開裂,C級危房可以繼續住,就是部分存在不安全因素,已經通過加固這種方法,已經把它加固瞭,6月26號才剛剛竣工驗收,有沒有驗收通過,我們還沒接到通知。”
中介公司:不知情
徐婉萍說,早在今年一月初,鑒定結果就出來瞭,有關部門已經對房子加固,但加固後的情況如何,他們還不清楚。朱先生說,不管加固情況怎樣,他都想退房,因為在房屋交易過程中,鏈傢房產從來沒有跟他提過。
朱先生:“之前中介跟房東,根本沒有告訴我們是危房,危房我們肯定不買,這個房子我們不要,終止交易。”
居間服務合同規定,房產中介不得在交易中提供虛假信息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,朱先生說,中介有責任把房屋情況調查清楚,覺得房產中介欺騙瞭他,這傢鏈傢房產在杭州市文二路37號,店長姓黃。
浙江鏈傢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路店黃店長說:“我們不知道,房東沒跟我說過,你們媒體過來我不說話的 (記者:房東號碼你有麼,問一下)他不是有麼?”
黃店長說,他對危房的事情並不知情,再問其他,就不回答瞭,說要私下協商。他所提供的房東號碼也無法撥通。事後,朱先生打來電話,說鏈傢告訴他房東目前在國外,7月20日回國。朱先生表示願意等等,協商不成他會起訴鏈傢。
(原題為《300多萬買瞭套二手房,落戶才知是危房?!“鏈傢”:不知情?》)
(原標題:300多萬買房落戶被告知是危房,中介鏈傢杭州台中申請商標費用門店:不知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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